尊敬的领导您好!
请问对于2021上半年教师招聘中,进入资格复审时在编人员需要的同意报考证明一定要学校、教育局和人社局三方盖章吗?因为我现在工作的地方,人社局要盖章需要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才行。如果没有考上,就没有工作了。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网友您好:
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县外在编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所辖学校、教育局和人社局三方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因只有上述三方同意后,才能在综合考察时调取个人人事档案,考察合格后出具工资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同时我局通过你在后台的联系方式和你进行了电话沟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