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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考生面试资格无故取消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23 00:10 已回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事业单位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面试审核无故取消考生个人资格 违反工作纪律

 

举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 2021620日下午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一楼第七会议室 进行资格审查的人事处负责人李老师,我是应届毕业生还没有取得学位证毕业证,我报考的岗位是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心理咨询岗位,该岗位在202147日四川省人社厅官网发布《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中写的具体专业要求为应用心理学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岗位要求没有写明专硕学硕以及专业代码都没有写,但是在2021621日下午的面试资格审查中,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李老师及其团队单方面认为我的专业是应用心理 不是应用心理学专业,不能参加面试,拒绝接受我的资料并取消了我的面试资格,并且向我口头提到了专业代码不相符合的问题,但是专业代码在省人社厅的官方公告里并未提及,人事处老师在我没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情况下缺少相应的证据,单方面拒绝了我的面试审查材料,取消考试资格,并且阻拦我进行录音收集资料和证据,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同事违反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的工作要求,严重失职,恳请组织进行调查走访,给予本考生确切的答复,为何取消我的面试资格,并给出合理理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2 15:38

网友:
您好!你所反映的关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考生面试资格无故取消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明确要求: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此次公开招聘的“心理咨询”岗位明确专业条件要求为“应用心理学专业”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您所提供的就读证明资格审查材料显示所学为“应用心理专业”,不符合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
非常感谢您对我厅公招工作的监督,我厅将继续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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