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董家埂人我家姊妹两个请问能不能分户,分户的话能不能盖房子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董家埂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公安分局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关于“立户原则”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生活居住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关于“市内移居原则”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家庭户立户条件”: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向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家庭户立户。可立户的住房应编制门楼牌号。因您与妹妹户籍所在地只有一套住房,不符合“立户”条件,故无法办理分户业务。
以上情况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6月23日10时3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经董家埂镇核实,董家埂镇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目前东部新区正在研究禁建区和可建区范围,待文件出台后,若属于可建区范围,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房屋改造。届时您可前往董家埂镇人民政府或拨打:028-27561001进行具体咨询。
以上情况董家埂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6月28日09时3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