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年人才落户到成都高新区户口,因购房原因,希望将户口迁入天府新区。本人于成都范围内无房。
目前工作单位缴纳天府新区的市属社保,公司无集体户口。请问是否具有户口迁移的条件?
如具备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迁移户口。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现为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天府新区无住房。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政策,若在本市无房,申请迁入我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需先向天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挂靠中心集体户的函后,再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申请材料如下:1.您的居民身份证及集体户户口页;2.天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挂靠中心集体户的函;3.本人在本市的无房佐证材料等。请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上传申请材料,待初审通过后预约办理。办理地点:工作日在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周六及节假日延时服务期间在华阳正东下街141号(第二办证点)。
以上情况于2021年6月25日14时27分联系您。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33116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