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极其不负责任,本人于6月8日在二医院妇产科做人流手术,十天后复查,腹中胎儿还活着并长大了一倍,当时去复查后妇产科医生表示自己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但事后找到医院,称院方没有任何责任,我想请问,人流手术是为了终止妊娠,10天后胎儿还活着,对病人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情况已转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同时也请您向成都市有关单位反映。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好!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卫健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您与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争议,应当在责任认定清楚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建议双方就院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和过错与医疗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明确责任后,可通过协商、行政或第三方调解、法院诉讼解决。
以上情况,我们已于2021年6月24日12:57通过电话告知您,您表示理解,并愿意再次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