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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反对成立东原城业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22 12:48 已回复

关于反对仓促成立金马街道东原城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 一、小区现状:当前,东原城环境优美、秩序良好、邻里和睦,东原物业资质相对较好。虽然物业也经常暴露一些问题,仍有可提升空间,但是经过沟通、磨合,已基本上实现了一个良性运行的状态,业主委员会未到非成立不可的地步。 二、代表背景及其能力:目前主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者背景不透明,能力和责任心有待考证,未曾与物业有过任何有益于小区的对话与沟通,尚未做过可以取信于民的实事、好事,联名签字时的也未向广大业主讲明初衷。当前政府对业主委员会监管手段有限,业主委员会可以掌控小区的人、财、物,一旦业委会委员存在私心,为谋取一己私利丧失初心、违背初衷,势必会将目前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东原城推向深渊,由治入乱易、由乱入治难。 三、失败案例:实践当中,业主委员会扰乱小区正常秩序的案例彼彼皆是,以我们身边小区为例:在业主委员会的操纵之下,反对声不入耳、物业频频更换、垃圾臭气熏天、业主投诉无门、百姓民不聊生!东原城也是在广大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贴出了公告,有些“细思恐极”啊,我们没有必要冒此风险仓促成立业主委员会! 东原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机尚未成熟!望广大兄弟姐妹冷静分析其中的利弊,做出自己的选择。如果您也同意上面的观点,请反对业主委员会的仓促成立! 请金马街道办事处的领导认真彻查业委会筹备组人员背景,严格规范人员与金泉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联系,对从中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惩不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28 14:5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对东原西岸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按照《民法典》、《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相关规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由建设单位或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10%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提交书面申请。一是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50%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50%以上;二是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20%以上。我街办和属地社区将给予指导和协助。
因您未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故我街办工作人员无法告知您以上情况,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您可至我街办物业指导办(2-202室)或致电028-82621055进行咨询和反馈。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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