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自贡目前连续参保企业职工了大概10年了,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到了成都公司,我想请问下我在成都新参保后,自贡的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还能不能使用呢?2、另外比如我自贡社保和医保是5月缴费了连续交了10年了,6月我到成都公司,成都6月就给我买社保和医保,这种情况存在医保的等待期不呢?如果在成都公司参保后不满6个月生病住院了能不能在自贡医院就诊呢?3、我没有办理社保和医保的转移,因为是临时到成都公司,预计2,3年以后还回自贡。如果要办理医保的转移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那应该如何办理呢?如果不办理医保转移影响医院就诊这报销不?因为我家在自贡平时周末都要回自贡,成都医保在自贡医院就诊需要办异地就医手续这些不呢?感谢!各位老师!耐心阅读,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根据成人社办发〔2015〕242号《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转出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与我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后,合并计算月缴费记录不间断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限制,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您的医保个人账户将继续留存在自贡市,您可在自贡市使用您的账户余额。若您想在成都使用自贡市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
以上情况分别于2021年6月22日15时53分、16时50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