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四川省仁寿县板桥镇傅加村九组的村民 我们这于2016年开始占地修建红星路南延线公路 所占集体土地政府已拨款 但当地村官横行霸道 私自占有赔偿金 强迫当地居民给钱用于修建当地设施 对当地政事不管不顾 强迫村民自己解决问题 经济问题严重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关于板桥镇团圆社区红星路南延线赔偿金问题,经核实,您所指的赔偿金是指红星路南延线剩余资金,该笔剩余资金是属于该经济社集体所有,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财经管理制度要求,南延线剩余资金的支出必须经该经济社全体社员开会讨论,制定好方案,完善好相关资料和手续,并形成会议决议,后报社区、镇政府审核后方可支出使用。据了解,目前该经济社的全体社员已经制定了方案,并经会议决议了,待方案审核通过后,便能按方案执行。感谢您的留言,如您还有疑问,请向仁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028-3656900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