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简阳市民,没有住房,感谢政府在2017在简阳东溪镇元灯分配了公租房(星光保障性住房)。我想请问一下,什么时候、什么条件才可以把公租房买下,得以安居?
来访人: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 84 次部常务会议) 规定以及省、市均未有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买卖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 因此,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暂不支持购买。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 84 次部常务会议) 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若您的资格符合的条件下,可以续签合同。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