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利镇复兴村唐建军非法占用耕地修建住房一事,我对县农业农村局的调查有异议,第一,唐建军的父亲唐光平修建住房的时候唐建军还在唐光平一个户口上(在六社村民李洪新房子后面两层楼房结构),而且当时他还小才几岁,当时修建住房的房基地面积不是按唐光平夫妻两个人所批,第二,唐建军是唐光平地唯一儿子(还有两个女儿已出嫁了),所以不存在唐建军一家四口没有住房一说,第三,关于唐建军非法占用耕地修建住房的时间不对,他实际是2018年底动工,2019年底完工(农历),而县农业农村局的调查是2016年就开始,到2017年底结束,这个时间是不符合事实的。如果县级不实事求是地调查,我只有向上级部门反映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蓬溪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经再次向群利镇政府和复兴村村委会核实和查阅唐某军户口簿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唐某军2009年8月10日于其父唐某平分户,其父唐某平在复兴村有住房一套,住房产权归唐某平所有,与唐某军无关。唐某军擅自占用耕地乱建住房的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1日, 2019年12月完工。唐某军在群利镇复兴村无其它住房,唐某军擅自占用耕地乱建住房属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历史存量问题。我局将进一步会商县自然资源局和群利镇人民政府,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中央“分类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的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方案,妥善处置唐某军违法建房问题,保护好我国珍贵的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