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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高速强行用地就这样的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19 06:14 已回复

高速用地就这样的答复吗?
土地证面积3.77亩,剩下的面积0.65亩,请问高速用地2.5亩吗?????
高速用地答复临时用地0.65亩,请问高速路是临时的吗????
当地相关部门打电话都没人接、, 剑阁县高速赔偿是怎么回事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08 17:33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父亲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3.77亩(园子地0.54亩、转子坪地连三3.23亩),但土地承包合同上的地块编码与原确权航拍测绘公司提供的大图地块编码不一致。鉴于此,镇政府已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联系成都原测绘公司调阅小地块编码上的面积进行核实比对。同时,经与中铁二十三局联系,目前剩余土地(0.65亩)暂时不会使用,如后期需使用该土地,有关部门将会与您进行协商。
因土地面积有争议,在没有弄清争议之前高速土地赔偿款均不会下发。高速赔偿标准:根据绵苍高指法〔2020〕34号文件第四条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总费用包括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为该地价的30%、安置补助费为该地价的70%)、青苗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一)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开封镇寺坝村:农用地44800元/亩。具体的文件内容可以向镇征拆办或村委进行咨询。因前期办公地点变化,电话号码更改,故您未能打通电话。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554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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