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锦江区 » 龙舟路60号小区里火锅店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环保 投诉】龙舟路60号小区里火锅店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18 19:5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锦江区龙舟路60号龙舟大院小区里面的10栋附1开了家火锅店,油烟大,刺鼻不敢开窗,占道经营,煤气罐,桌椅,招牌直接摆放行人街边,堵塞道路,过车不方便,也存在安全隐患,晚上吃吃喝喝,噪音大,影响人休息,该火锅店是开在小区里面的,餐饮方面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通通没得,多次反映未果,请领导核实情况,为民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25 10:1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牛市口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牛市口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接到情况反映后立即会同市场监管所、应急办前往工农院街60号院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该处不具备开设餐饮经营服务项目的条件。执法人员已向经营者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的宣传,进行了政策讲解,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对经营者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成执锦城责改字[牛]2021第0258号),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同时,针对无证经营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应急办对其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编号:20210056),要求其立即停业,并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该经营者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期进行改正。
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开展常态化管控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及巡查监管力度,加强清理整治力度,督促其整改到位,坚持做到长效管理,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23日下午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