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市领导,您好
我是鹿城1栋的业主,在买房的过程中,销售没有说在1栋的楼顶安装基站,在交房的过程中,1栋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安装基站,构成了侵权,基站方+开发商+业主,共同协商达到一半的业主签字同意撤离,业主签字一半,基站方托起不予处理,一直拖到现在,也不给过说发,肯请领导出面解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谢谢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留言“麓城屋顶基站”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麓城小区屋顶基站”的舆情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麓城”项目位于乐山市高坝路2377号,由乐山乐美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针对您反应的问题,我局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开发公司已于2021年7月初和业主代表完成基站搬迁的相关事宜的沟通,目前基站乐山公司已制定相应的搬迁方案,并上报其省公司审批,待审批完成后即可进入实施阶段。
感谢您的关心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