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长余先河 » 古蔺县马蹄乡纳盘村2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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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古蔺县马蹄乡纳盘村2组纠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18 10:07 已回复

我住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马蹄乡纳盘村2组。2021年3月16日8时许,我接组长赵**电话要求前往讨论组上鱼塘承包一事。我到达鱼塘处,遇见本组村民李**夫妇,我就和李**夫妇谈论鱼塘价格有点低了,这时黄**从她家上来无故扇了我一耳光, 并推我,我害怕摔在鱼塘内,伸手拉黄**,不慎抓住了对方头发,后李**上前劝阻,也遭到黄**的殴打。我受伤后离开现场,在回家途中,被赶来的赢**持石殴打至昏厥。醒来后我拨打110报警,警察到场了解情况后离开,未对打人者采取任何措施,未对我进行必要救助。后我拨打120急救电话,当日15时许被120 送往古蔺德康医院治疗。先后住院治疗20天,下发病危通知书2次,共花医疗费19849.71元。出院后,我来马蹄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处理,并做伤情鉴定,派出所百般推脱,后在我们的要求下,向我们出具鉴定委托书,要求第二天我们自行前往古蔺县公安局做伤情鉴定,于4月20日我们在古蔺县公安局做了伤情鉴定。至今未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未出具受案回执。2021年5月15日,办案民警来到我家,为我被打一案调解,我明确告知警察,在我住院期间未接到打人者的探望, 未为我付任何费用,打人者还在村里说我被打一事,已经出20万给公安局,公安局已经处理好此事了。为此,我及我家属拒绝调解,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警察听后,离开我家,约半小时后,警察通知我家说打人者已经离开家前往广东,只能调解,同意之后警察通知对方将钱打到我卡上,而不久前赢**明明在家。后我一直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同意了调解。6月9日派出所主持调解,但另一当事人黄**未到场,赢**盛气凌人,言打的就是我。并只同意象征性的给5000元。我不同意,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是办案警察说,当时除了我们双方外,只有李**夫妇的证言,属于孤证,无法证明赢**殴打我。说这个事情他们只能继续调查。

不了了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08 08:5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市古蔺县马蹄乡纳盘村抓扯住院纠纷”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2021年3月16日8时许,我局马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被人殴打,民警立即出警并进行现场勘验、询问等调查。鉴于现场多人称身上有伤需要治疗,民警随即联系距离最近的纳盘世平医院,但您表示已联系了120要到古蔺医治。2021年6月11日,案件经法制大队合议,认为现有证据暂不能认定违法犯罪事实。目前,该案正在由马蹄派出所继续办理。如您需要了解案件进展或提供新线索请直接到我局马蹄派出所或致电0830-7900110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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