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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古蔺县马蹄乡纳盘村2组纠纷
2021-06-18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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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马蹄乡纳盘村2组。2021年3月16日8时许,我接组长赵**电话要求前往讨论组上鱼塘承包一事。我到达鱼塘处,遇见本组村民李**夫妇,我就和李**夫妇谈论鱼塘价格有点低了,这时黄**从她家上来无故扇了我一耳光, 并推我,我害怕摔在鱼塘内,伸手拉黄**,不慎抓住了对方头发,后李**上前劝阻,也遭到黄**的殴打。我受伤后离开现场,在回家途中,被赶来的赢**持石殴打至昏厥。醒来后我拨打110报警,警察到场了解情况后离开,未对打人者采取任何措施,未对我进行必要救助。后我拨打120急救电话,当日15时许被120 送往古蔺德康医院治疗。先后住院治疗20天,下发病危通知书2次,共花医疗费19849.71元。出院后,我来马蹄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处理,并做伤情鉴定,派出所百般推脱,后在我们的要求下,向我们出具鉴定委托书,要求第二天我们自行前往古蔺县公安局做伤情鉴定,于4月20日我们在古蔺县公安局做了伤情鉴定。至今未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未出具受案回执。2021年5月15日,办案民警来到我家,为我被打一案调解,我明确告知警察,在我住院期间未接到打人者的探望, 未为我付任何费用,打人者还在村里说我被打一事,已经出20万给公安局,公安局已经处理好此事了。为此,我及我家属拒绝调解,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警察听后,离开我家,约半小时后,警察通知我家说打人者已经离开家前往广东,只能调解,同意之后警察通知对方将钱打到我卡上,而不久前赢**明明在家。后我一直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同意了调解。6月9日派出所主持调解,但另一当事人黄**未到场,赢**盛气凌人,言打的就是我。并只同意象征性的给5000元。我不同意,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是办案警察说,当时除了我们双方外,只有李**夫妇的证言,属于孤证,无法证明赢**殴打我。说这个事情他们只能继续调查。 不了了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1-07-08 08: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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