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大家好!
村民,洪源,生于2020年,
家乡,四川省达州市渠县鲜渡镇少愚社区五组,
户口二人,残幼单亲家庭,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无所有,
户主53岁,残病情恶化加重,左肩背睡觉都痛,常期需要药费,事实无能做公益性岗位,自身难保,事实无能抚养幼孩洪源,
请鲜渡镇政府,党政机关领导同志,用良心问自己,350低保,怎样去抚养幼孩???
我残幼单亲家庭,二人只有25个平方的空壳房子,
我残幼单亲家庭,求助达州市红十字会收养幼孩,红十字会叫我找鲜渡镇政府,和,渠县政府,申请救助,
我残幼单亲家庭,向鲜渡镇政府,申请困难生活临时救助每个人3000元,而被鲜渡镇政府工作人员说自己去办理,万般刁难我弱势群体,残幼单亲家庭,
我残病情恶化加重,自身难保,事实无能抚养幼孩,
为什么鲜渡镇政府阻碍,不办理呢???
根据国家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权益,残疾人保护法权益,是合法权益求助申请的!我残幼单亲家庭,低保户,申请困难临时救助每人3000元,为什么要么多借口?
我残幼单亲家庭,一无所有,鲜渡镇政府,可以直接办理了。 请求鲜渡镇政府,党政机关,急时,直接办理临时救助每人3000元,
请鲜渡镇政府,党政机关领导同志,用良心办事情!
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临时生活救助相关政策,一个家庭同一事由只能申请一次临时生活救助。2020年12月您以洪源住院生活困难为由已申请临时生活救助,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报相关部门审批后于2021年1月将2000元临时生活救助款汇入您的账户。
如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本人提供资料按政策办理。
感谢您的来信!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与您沟通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咨询反映,电话:0818-7500016)。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