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我在融创未来城付定金,3月31日首付了一套住宅,房号为D区2-1-2204。因开放商置业顾问不如实告知银行要求相关资质首付比例,从头到尾都都让我们算三成首付,到签约现场,银行方明确的说给开放商提前2个月告知我们这样的资质需要四成首付。第一次去的融创签约中心是建行,建行拒收首付三成资料(明确单身首付四成)。第二次去的时候工商,工商开始明确说的也要四成首付,后因融创置业顾问多方联系,银行勉强收下三成首付资料,且明确告知三成首付很可能办理不下来。
现银行告知贷款办理不通过,且预售合同里明确如因银行贷款办理不通过便可退房退款并支付利息给我们。但开放商方要求我方继续办理其他银行的房贷。因开放商方前期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情况,欺诈我们消费者,故现在我们要求退房退款,开放商方拒绝沟通,拒不办理相关手续。
且在开放商拒绝沟通期间我多次像融创集团总部拨打投诉电话,均被告知将相关情况记录备案,下发未来城项目部处理,但至今仅接到过一次说是了解情况的电话,并未协商解决处理此事的意图,过后至今未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或开放商方其他任何人的电话。
事情拖延至今,于6月15日融创方邮寄催告函告知未收到我方首付款记录,意图强行制造我方为过错方。我于3月31日在融创签约中心办理工行房贷业务,并支付首付款。机打发票及银行转账记录我方均能提供,希望相关领导及时介入
经我局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后,开发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和信访人达成了退款事宜,并签订相关退款协议,四川省环融中军文化旅游开发公司承诺30天内退还定金,待退款流程下来后,公司将第一时间为其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