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回镇银杏园社区7组正在开展拆迁工作,但根据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成府发【2020】29号及金征组办发【2021】1号相关文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事实上,老百姓手里的赔偿条款并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赔偿!!拆迁办相关负责人却不作回应!!
其次,我家是商业用房,长达数十年,一直开着店铺,社区也开了证明的,但拆迁办依旧不认,这是为何?有理有据,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证件都有,为何不认?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调查:天回镇街道银杏园社区7组属于“198”区域,拆迁补偿标准是参照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即:成府发【2020】29号、金征组办发【2021】1号相关文件标准进行补偿。农村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只有正房和附属房屋之分,没有商铺这一说法。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6月24日9:1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83572809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