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上海经营20年的老外贸企业,本欲通过中欧班列进行贸易,于2020年底向青白江区成都国际陆港运营有限公司缴纳押金和预付款13万人民币有余,2021年初接到通知说不再承接运输业务让我们提交退款申请,却至今未退,严重违约!在沟通交涉中,对接人员要么推脱责任,要么口出狂言,态度极其恶劣,我们求告无门!希望上级领导彻查,给我们一个交代。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来话人的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向陆港公司(成都国际铁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支付了铁路运输异常保证金10万元。2021年1月4日又支付了订舱预付款3.3万元。但截至目前来话人的公司未在陆港公司开展任何业务。后于2021年3月25日向陆港公司公司提交了《退款申请》,经相关业务经办人员核实,来话人的公司在2020年未产生铁路运费和异常费用,《退款申请》情况属实,并按规定填写《资金支付审批单》,推进退款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目前陆港公司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分管副职、分管财务领导已经审核签字,陆港公司总经理调离,因此该项退款资金暂未支付。
2021年6月18日12时,陆港公司工作人员与来话人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对退款事宜进行沟通解释,来话人的公司对此表示谅解。港投集团已全面梳理其余应退应付账款,并积极配合客户办理退款手续,做好解释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