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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拆迁安置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17 09:47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是长堰村十二组(原高丰村七组)的村民,因家庭困难外出打工、孩子上学把户口迁出,能否得到政府的拆迁安置,户口的迁移是农转农,如果有安置,我们属于正常安置还是特殊安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8 16:4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户籍迁出人员目前属于新疆某处农业户籍,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文件规定,您户户籍迁出人员不符合该文件中第十三条“由简阳市公安局及各乡镇(街道)登记固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户籍关系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的人员”。不能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18日14时3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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