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会理市 » 咨询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咨询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16 23:09 已回复

我想咨询一下办理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需要什么材料 证明 谢谢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会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28 11:13

网友:

您好!您关于“咨询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的问询收悉。经调查,现书面回复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流程

您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一窗通”平台,网上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所有有权签字人(包括全体成员、经办人、联络员和财务负责人)完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注册和个人身份验证。

2、经办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一窗通”平台,准确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信息,上传相关图片(照片),完善全套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设立登记材料,并将流程提交至有权签字人签名。

3、所有有权签字人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流程下的全套登记材料进行预览,并对设立登记网上申请进行在线签字确认。

4、经办人将完成签名确认的设立登记流程网上提交至登记机关。

5、登记机关网上受理核准注册登记申请,打印《营业执照》,电话通知经办人领取《营业执照》。

网上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一窗通”平台会自动生成全套电子版注册登记材料,申请人无需再另行填报。

(二)线下办理流程

您也可以在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办理流程详见前“网上申请流程”步骤)的前提下,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到我局政务中心登记窗口(会理县滨河路汇元大厦二楼)现场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须提交材料如下: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全体有权签字人签名确认的关于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纪要》

3、全体成员签章确认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5、全体成员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7、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登记告知承诺书》

申请书等资料模板格式,您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也可以到我局登记窗口拷贝。在您提交纸质材料前,所有有权签字人应当自行手机下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并通过该app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和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授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准绳。该法经修订后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该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规定

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该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义务的规定

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请您对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必要的学习和了解,以便有关注册登记业务能够顺利办理,并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设立登记后能够正确行使法人主体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请直接与我局登记窗口联系办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人:初海瑞、吉依秀英

联系电话:0834-5698423

会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