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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购房落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16 16:26 已回复

2009年我以共有形式购买商品房101平,并占99%。2017年母亲将她名下1%的房产转让给我,并换了新证。请问为什么不能按2014年前的购房政策入户?在2014年前我已经拥有100个平方的房产。2017年有交易,但是我买的是一个平方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22 14:28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公安金牛分局调查:民警已告知您购房入户政策,购房时间按照2017年交易时间,您还需提供成都市1年的社保明细才能按购房入户政策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18日10时20分许与您进行沟通。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金牛公安分局办证中心:87707272。
再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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