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指示解决我的问题,救我于水深火热!我为这件事已经心力交瘁,这是我全部身家。
上次留言,只有房管部门给我电话,她说说房产备案是另一个局,但我没有收到另一个局的同志回复。我再把情况反映一遍:我是2018年2月全款购买的(明宇集团)经都置业有限公司修建的明宇豪雅青城二期45-5号房,购买的现房,并把房子交付给了我,钥匙也给了。购房当时只给了我收据,没有给我预售合同,也没开据购房发票,在我再三催促下,于2020年6月才把预售合同给我,于2020年10月才把购房收据换成购房发票给我。2021年5月物业管理人员通知我交办不动产证资料,我6月6日去物业管理处交资料时,物管说我的房子开发商还没在房管局备案,二期的其他100多户都备了案,就只有我一户未备案。我急了,开发商处处给我拖延,不按时给我购房发票,不给我购房合同按规定开发商早就应该给我办好不动产证了,结果现在还没备案!开发商为什么不及时主动做好他们应该做的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手续?开发商故意拖延时间给我预售合同,给我购房发票!从而达到延期给我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现要求:开发商(明宇集团)经部置业有限公司应立即给我办理好所购房产的备案手续。是什么原因还未办理备案手续。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购买了明宇豪雅青城项目房屋,2020年6月取得购房合同,同年10月取得购房发票,但至今未备案,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对接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情况,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1年6月17日约谈开发企业,责令开发企业按照备案的相关要求尽快落实该套房屋的备案。
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6月17日13:37分向您说明了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