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郁金香业主,我的房子位于:成都市东大街下东大街段36号蓝光郁金香花园小区,我今天反应的是,我们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在没有征得广大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将小区下面的临街公区(属于郁金香花园所有)打造成小摊小贩,以5万的价格承包给多多源公司,此公司是业委会主任张主任及其儿子注册的。
多多源公司又委托知足乐公司收取商家费用,从我们了解到的票据、收条看实际这些摊一年费用包含租金高达268万,然而这些钱(5万也好、268万也好)均没有进业委会的公账。
业委会主任声称被知足乐公司骗了,具体如何骗取广大业主的公共收入大家不得而知。张主任说收到的钱本来是按比例进行分成,多多源公司提取百分之十,社区提取百分之十。在此,想请政府做主查明事情真相,张主任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区承包给自己公司?这种操作是否违规或违法,社区是否有权利分成吗?
谢谢领导的阅读,盼复!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官驿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崇德里社区工作人员了解,郁金香业委会正在请审计公司对公账进行审计。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区承包给自己公司,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核实。关于社区提取10%的情况不属实。
以上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6月17日16:00左右与您联系,您未接听电话。如有疑问,请致电社区028-8666513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