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敬老院员工,在单位已工作十年,今年四月一日本单位被广纳养老院收购,收购后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且无辜降薪,一位同事停职,我没有抱怨的一人做两人工作两个月,六月一日,老板没有征求我的意见直接将我调离原岗位且再次降薪,我不同意去找老板商量,但老板还是不管不顾的将我调离且没有任何理由,我不得不离职,但现在老板却不给我发工资
匿名网友:
你好!你于2021年6月12日在“问政四川”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1年4月,通江县盛妍康养中心对广纳镇敬老院进行了托管,原敬老院员工(均属临时员工)纳入通江县盛妍康中心一并管理使用。根据通江县盛妍康养中心财务制度规定: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2021年4月工资已于5月15日前通过广纳信用社代发至你卡中,因你于2021年6月1日主动离职,5月工资于6月12日通过现金发放方式全部兑现于你。故不存在不发工资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