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赵镇森林小区是原赵镇十里坝居民按照政府要求,退自家祖辈的自建房和土地为金堂县城市规划建造城市公共公园的一个安置房。
自2018年以来,小区六楼住户不同程度的出现房屋漏水。居民多次向社区反应,社区置之不理,理由是安置小区没有维修基金,社区不可能出钱,要求居民自己在楼顶安装彩钢房防雨。
本人疑问如下:
1.小区安置房一楼临街为商铺,商铺多年的房租资金是社区如何使用。
2.小区安置房是不是由社区管理,维修是不是应该由社区来处理。
3.社区授权小区六楼住房都建彩钢板房,是否属于违建。建设完成后,如果因为外界列入大风等影响,掉下造成他人人生伤害负责。
述求:
改房屋问题已经遗留多年,反应了数次依旧得不到解决。恳请市政府督促赵镇政府解决,安质房楼顶漏水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金堂县赵镇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小区一楼临街为商铺,商铺多年的房租资金是社区如何使用的问题,经了解,森林小区为安置房小区,安置小区门面房为国有资产,社区无权进行管理和收取房屋租金,租金收益由国资委统筹管理。
关于您咨询小区安置房是不是由社区管理,维修是不是应该由社区来处理的问题,经了解,安置小区建成交付使用后,5年保质期内由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护,5年后房屋出现设施老旧损毁(例如:屋面漏水、下水道管网堵塞、塌陷等情况)应当由社区进行现场查勘后报告街道办事处,经街道办事处核实预算后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申请维修经费进行维修。
关于您咨询社区授权小区六楼住房建彩钢板房,是否属于违建的问题,经了解,社区从未授权住户搭建彩钢板房,私自搭建彩钢房屋属个人行为,是否属于违章搭建需要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认定。
金堂县人民政府赵镇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