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东坡区 » 东坡区猪场地交土地回耕保证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东坡区猪场地交土地回耕保证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12 12:37 已回复

我是在政府鼓励农民在家搞养殖的一个养殖户,由于当年没有办理养殖场地使用证(原因当时也没有要求办理这个,鼓励养殖有一定规模的还有补助),现在村上通知交一个叫不养殖后场地回耕的保证金15元一平方,这件事是真的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2 17:30

根据诉求内容,经查阅相关资料: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的通知》(眉市自然〔2020〕55号)文件中第三点第(五)项:乡(镇、街道)政府备案审查通过后,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经营者应当按不低于1万元/亩标准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预缴复垦(复耕)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经营者应当按不低于2万元/亩标准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预缴复垦(复耕)费。建议诉求者可征询当地镇人民政府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情况。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