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 您好
我是在高新区工作接近8年的刚需购房者一名 想必您也听说了山河峯荟(原南城都汇)的楼盘开了,对于我们这批次穷刚需来讲是一个令人无比高兴的好消息 我也如愿报名并且进入了复核名单 但是今早看到 山河峯荟官方公众号公示了选房细则 里边有些条款我十分不能理解 并且愈发感受到了穷刚需购房者的不易 该楼盘本月12号摇号 如果中签了 将于15-16号选房 并且需要在选房当天缴纳首付款且定金20万 如果我理解没错的话 除了首付款将要额外缴纳20万的定金 可能对于能出得了这笔钱的人来说 20万并没有什么 那么这个条款合理不合理并不说明什么 但是对于我们这部分穷刚需 首付款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了 额外再准备20万定金 并且和首付款当天缴纳 不缴纳则视为放弃 太不近人情了 如果说这次选房交定金 规定期限内缴纳首付款 然后定金可以抵扣首付款 这样的话 就挺合理 对于我们这部分民众就松了一大口气 况且这20万是相当于首付款以外再交的一笔钱 条款中并没有说明这笔钱怎么时候退 我有这多的20万肯定优先缴纳首付款了 怎么可能多出这20万闲钱
另外有一个传言 说是 如果按揭购房 尾款商贷40天银行没有放款公积金60天没有放款 视为违约 那么就要缴纳全款 是否放款不是银行的事吗 这个也有点霸王条款 不知道这条消息是否准确 但是对于我们这批次穷刚需简直太难了 买个房跟打怪兽样 层层冲关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1月24日,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明确了我市商品住房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
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长短按照我市现行住房限购资格审核要求,依登记购房人本人的情况确定。按照我市现行住房限购资格审核要求,购房人购房时其工作单位在相应区域的,该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保均可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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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