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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刚需购房摇号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11 09:33 已回复

领导好:
通过近期摇新房和问政平台上频繁出现的问题注意到一些新房摇号的问题。之前成都实施了按区域顺位刚需政策,但是存在很多转社保和户口的,十几二十几年的大爷大妈些社保看起来不咋算刚需吧,住建和相关部门领导或许应该也能意识到这种问题吧,这类大概应该是炒房的吧。这让真正的本区域的年轻刚需没机会,尤其是高新区。既然实施了按区域顺位,还是应该完善一下,避免一些漏洞。
建议 :
1.转社保和户口获得刚一资格的在转入区域也要交半年甚至一年社保才能有资格摇号,这也能一定程度证明是本区域稳定工作的,也能尽量避免一些频繁操作炒房的,
2.限制下刚需年龄,比如合肥的35,或者40
3.增加进入摇号的倍数比,比如从3倍加到5倍,虽然不一定摇的上,至少给个机会,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25 10:46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1月24日,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明确了我市商品住房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
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长短按照我市现行住房限购资格审核要求,依登记购房人本人的情况确定。按照我市现行住房限购资格审核要求,购房人购房时其工作单位在相应区域的,该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保均可予以认定。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势,我们将认真梳理、科学分析、积极研究、持续完善,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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