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旗东路7号院经众筹改造院内环境后,设置了几十个停车位。该停车位为院内住户共同所有,为何仅允许办理了月租的住户才可以停放车辆,其他的住户就无权停放。小区公共停车位不是买的车位,仅仅是给了月租难道就霸占了其他临时停放的住户的权利?并且收取的高额停车费用的用处是哪里,并未明确公示。还侵占了其他住户对公共区域的使用权。院坝的几个太婆就私自把事情定了。凭啥子。请上级部门查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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