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旗东路7号院经众筹改造院内环境后,设置了几十个停车位。该停车位为院内住户共同所有,为何仅允许办理了月租的住户才可以停放车辆,其他的住户就无权停放。小区公共停车位不是买的车位,仅仅是给了月租难道就霸占了其他临时停放的住户的权利?并且收取的高额停车费用的用处是哪里,并未明确公示。还侵占了其他住户对公共区域的使用权。院坝的几个太婆就私自把事情定了。凭啥子。请上级部门查清处理。
罗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府南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科室和战旗社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来话人反映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院委会了解情况,经了解,战旗东路7号院经过老旧小区改造后,现有停车位54个,小区总户数500多户,停车位紧张,小区停车位首先会保障月租车停车,临时停放车辆可能无法在夜间停放。战旗东路7号院属于老旧院落,已成立有院委会,小区停车位安排问题,由院委会统一安排规划,具体能否停放事宜,需由您与院委会协商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6月17日13:20由战旗社区在社区办公室联系来话人,来话人同意和小区业委会协商停车位事宜,现将处理结果如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