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金堂县蓝光翡翠湾12栋303号房业主,我于3月11日投诉蓝光翡翠湾开发商实际施工与设计不符,造成卧室外雨棚积水,经金堂县住建局组织双方协商后,县住建局在流水号“221031100163”的信件中回复“您反映“雨棚积水”的问题,开发商已回复,已安排准备材料于3月30日前处理完毕”,但两个多月过去了,雨棚积水问题仍未解决,从照片可以看出雨棚积水发绿,明显变质,清洁卫生状况更是脏乱不堪,严重影响业主的居住环境。蓝光开发商未履行3月30日前将雨棚积水处理完毕的承诺,金堂县房管局也未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更未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完全就是欺骗老百姓,把懒政、不作为发挥到了极致。我于6月2日在流水号“221060200254”信件中再次进行投诉,6月10日金堂县住建局回复:“ 经核实,开发建设单位承诺对雨棚增加排水口,该问题我局已督促其于3月28日处理完成”。我想问问相关领导,解决积水问题和增加排水口是一回事吗,增加排水口积水问题就一定得到解决了吗?为什么两次回复的内容千差万别,难道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吗?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经了解,该项目开发商已督促相关装修施工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将督促物业企业做好保洁工作。
2021年6月18日,我局已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双方现场协调,已达成一致意见。
二、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做好购房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