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书记悠好!我是安居区东禅镇桐石村一组的村民张清正,近些年国家在对农村的危房进行改造和加固,是为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我老家的房子已有一百多年的房龄了(据说70年以上的房龄就属危房了),它也有许多朽烂之处!512的震后恢复和现在的危房改造我的房子都不在其中!不知我的老房子是被镇丶村干部遗忘了还是不合符危房改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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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您是东禅镇桐石村1社(原桐子湾村6社)村民,现户籍人口2人,分别是您和您的儿子张X。您为货车司机,常年在外跑运输,您儿子张X在北京务工,您二人均有劳动能力,且您实际拥有小车一辆(自述为其姐赠送,未过户)。您位于本村的房屋共有正屋3间,偏房1间,共计约270平方米,为石木结构,房龄较大且闲置多年,现房屋结构已老化。您户在四川省内江市购买了商品房一套,房屋登记在您儿子张X名下。
因您户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根据《遂宁市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立即做好2020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四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困难群众的唯一住房是C、D级危房的,可以纳入申报”和“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自身有能力改造而自己又不改造的,不得列入申报对象”的规定,您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
2020年,您向村两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时任村支部书记已对您进行了政策解释。东禅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已与您取得联系,告知具体情况。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