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青羊区 » 关于青羊区非机动车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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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青羊区非机动车收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09 22:03 已回复

由于工作需要就买了一辆电动车,太升北路5号门卫由此每月收取50元的停车费!也没有出示任何收费标准,也没有给我收费凭证,也没问过充不充电,直接就让缴费50元每月的停车费!查看《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费[2004]255号)精神,电动自行车包月停放标准为室外7元/月、室内9元/月,小区收费50元每月的非机动车停车费远远高于标准!请问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依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草市街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5 13:0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玉沙社区办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居民院落内停车费由院落居民商定后实施收取,我社区工作人员已将该情况向院落负责人反映,要求尽快将收费标准进行张贴公示,并对门卫加强教育。
以上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11:31打电话联系你,你没有接听电话。


玉沙路社区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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