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年前修建金堂大道时,占用了我家土地和荒山。现金堂大道已通车多年,赔偿问题至今未得以解决!金堂大道淮口段赔偿款早已拿到群众手中,为什么赵家段的赔偿款迟迟未见动静?如果是先行用地方式建设,那么先行用地的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希望给我们群众一个合理解释。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赵家镇核实,现回复如下:
金堂大道为先行用地,先行用地采取给予土地租金的方式给予补偿,即耕地每亩每年1500元、非耕地每亩每年600元的赔偿标准,另2020年1-6月的先行用地费已报上级相关部门,待用地费拨付到我镇后,立即打入被占用土地农户指定账户中。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