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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拆迁费是不是也该以现在的标准赔付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08 09:3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们,您们好!我来自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天王村8组的村民,于2011年6月拆迁至今,作为即将被安置的一员,我有以下几点求助您们:
1.安置房要以现在的标准给我们,那我们的拆迁费是不是也该以现在的标准赔付呢?如果不可能,那我们就该以2011年拆迁时的安置房标准进行安置。政府部门答复是现在都是这个标准,也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当初拆迁时与政府签的协议也只有一份由政府保管,任何一个地方的村民拆迁别人都有拆迁协议或选房承诺书,当时我们有两个组的村民没有任何协议或者承诺书,请问这符合哪一条法律法规?10年前村民不懂法难道政府工作人员也不懂还是别用用心?
3.当初政府承诺我们拆迁之后3年之内进行安置至今10年有余了,时隔10年物价飞涨现在才进行安置为啥不该给与相应补偿?

4.2011年到现在拆迁的不知有多少批了,除了我们8组和7组,其他拆迁户都是35平米➕ 8平米铺面(折合25平米住房),也就是35平米➕ 25平米。为何只有我们两个组就是35平米住房➕  8平米铺面(抵8平米住房),也就是35平米➕ 8平米,请问这合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5 17:00

来信人: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咨询的天王社区7组土地综合整治相关问题已收悉。永宁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是天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康城公司合作的天王社区土地综合整治搬迁人员。目前,天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已将原天王社区7、8组土地综合整治搬迁人员住房安置纳入此次住房安置计划,并正和康城公司积极有序开展搬迁人员住房安置相关准备工作。关于安置标准事宜,永宁街办将积极协调天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康城公司严格按照该区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与您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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