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规划用地图明确规定该地方属于消防通道,依据城市管理法规定,消防通道是不允许进行违规搭建的,搭建属于知法犯法。
二、消防通道名义用来消防站,实则是用于交由私人个体经营的门市,该消防站内设施根本无法应对险况(包括火灾、地震等,逃生出口被堵、造成人员及财产损伤的程度会远远加深,例如踩踏事件)——该行为属于挂羊头卖狗肉。
三该商贩不仅利用消防站来经商,还占用该街道主街道一半的位置,进行摊位摆放(该摊位是固定的 事故发生后无法移动)如果该市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需要人逃生或消防车进入救援时,无法达到畅通的条件,会导致救援无法顺利进行,且如果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人员伤亡情况,这个责任是由谁承担,你们承担得起这个责任吗,你们敢承担吗?
四、希望你们对这件事引起重视,在你们了解后,如果我所说的情况不属实,我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若情况属实,那么请尽快对此事进行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网友:
您好!您所提交来信已收悉,感谢你对集镇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回复如下:
此前农贸市场周边区域消防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为了公共安全需要,渔门镇于2021年4月在渔门社区北街98号附近公共地块临时搭建了放置消防器材的小屋,里面放置了大量的消防救援物资器材,目的是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取用消防器材,有效应对险情。
为确保物资器材实时处于完好、战备的状态,渔门镇聘请人员对屋内的物资器材进行管护,并未对放置消防器材的小屋对外出租,允许管护员对房屋内闲置区域进行合理使用。
至于管护人员占用街道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我镇将严格按照集镇管理规定,对占用道路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
感谢您的来信。
盐边县渔门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