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7年年底在红星商业广场买的房子,合同约定在19年6月份交房,现在差不多逾期两年了,也未正式交房。更扯的是现在开发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又在开始强卖车位了,现在业主的车子不允许停放到地下室,只能停在小区通道里面,本人读书少,想请教下领导,开发商的这种无赖行径到底合不合法?另外听说下半年房产契税要涨,涨了之后业主多缴纳的契税该不该由开发商承担?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红星商业广场二期车位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按照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选购的原则进行销售,并于5月进行公示。经核实,地下车位产权属开发企业所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企业有权进行处置。为满足小区业主需要,我局对开发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开发企业对未销售的车位采用“租售并举”的方式进行处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质量验收,将尽快完善竣工备案手续。关于延期交房违约赔偿及造成的损失问题建议你们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332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