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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电瓶车进电梯停楼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06 18:07 已回复

双流北大资源燕楠国际小区长期大量电瓶车进出电梯,停放在楼道上,如2-4-3楼5楼9楼,还有很多!国家有明确的相关法规,各地也有相关制度,可都没有落到实处,物业管理也跟不上,一提建议就说管不了,只能向相关单位投诉、举报!希望相关单位监管到位,确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22 11:33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北大资源燕楠国际小区电动车进电梯的问题。根据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印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之规定,区住建交通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一是加强非机动车上楼充电的危害宣传;二是加强楼栋巡查,发现电瓶车充电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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