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区柏合街道拆迁办对水淹拆迁户仍然是先拆房,推倒推平后,才与农户签房屋安置协议,这是打死狗讲价钱,这是违反拆迁政策的行为,市长热线问我是否认可先拆后答安置协议?我回答:不认可,应先签后拆只有市上领导才能阻止纠正柏合衔道拆迁这错误行为否则老百姓难以维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因您组房屋地处本组低洼地段,连续多年因暴雨被水淹,且水位连年上涨,不仅对日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房屋更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经上级部门同意对水淹的住户进行自愿提前搬迁,地面建(构)筑物参照龙府发【2020】10号文件进行补偿。
根据您家5月29日向梨花街社区提交的申请中您家8人签字承诺“房屋丈量完15日内无条件搬迁,房屋拆除完毕由街道验收后再签订自愿搬迁协议。”
根据龙府函【2020】252号文件规定,您女儿不符合安置条件,不应进行住房和人员安置。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11日8时58分用88430595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