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系我镇鱼凫村十四组(原报恩十组)村民,前期您向鱼凫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建议您先进行维修加固,后期可通过自主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方式改善居住环境,同时节约建设资金,并非不同意您翻修房屋。如您不愿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需要进行原址重建,可按照相关程序向鱼凫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工作人员于2021年6月10日16点45分联系您,与您做了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