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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请求查处船山区法院邓某明显枉法裁判的违法行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etce036  2021-06-04 14:40 已回复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21)川0903民初980号民事案件由邓某任审判员审理,邓在庭审直播中说法与判决结果大相径庭,存在明显枉法裁判行为,请求政法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调查审判员邓某的下列违法行为:

一、《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邓某以判决支持嘉慧医院克扣张晓亮工资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

二、邓某明知嘉慧医院自创的所谓灵活工时制度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仍然认定其不违反劳动法律及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张某亮的38万余元的加班费不予支持。

三、邓某在法庭上说嘉慧医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但在判决书中写的是嘉慧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邓某违背常情常理,明显偏袒嘉慧医院,其中内情只有他自己清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船山区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0 17:29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认为(2021)川0903民初980号民事判决存在枉法裁判的情况,针对此情况,您已经行使了上诉权,目前该案二审还在审理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二审法院有权改判或发回重审。如案件承办人还有其他违纪违法线索,您可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也可等到二审作出判决后,再次反映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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