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积金一直不缴纳(2020年到至今)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办收悉后,并及时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要求,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希望您积极向单位反映情况,同时我管理部也将督促其欠缴单位及时补缴所欠缴公积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渠县管理部联系:0818-7226678。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渠县管理部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