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广汉市 » 关于低价购房合同无法备案事宜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关于低价购房合同无法备案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861977930  2021-06-03 16:09 已回复

领导:
       本人有意向购买城北恒大首府1栋清尾房源,经和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告知住建局有最低备案价限制,无法低价出售清尾房源。
       经查询,恒大首府1栋为2018年3月30日取得预售许可证, 为何住建局不能允许清尾房源低价备案,明明房子不值高价,却无法低价购买,清尾房源应当放宽限制允许低价销售,例如顶底楼位置差前期未出售的房屋,个别低价房源不会也不可能影响整个广汉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同时也是为当地老百姓谋求福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30 11:46

同志:
您好,经为规范我市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预售商品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62号)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精神,规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可在商品住房销售方案申报的销售单价基础上浮动,上幅不得超过6%,下幅不得超过6%。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商品房经营者对未售房源每两个月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一次销售单价。
综上,开发企业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价格申报和销售房屋,且所售房屋低于我市今年房地产成交均价,故无法网签备案 。同时,我局将督查开发企业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完成网签备案。
祝您生活愉快。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