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成都市简阳市江源镇任家村二组村民,我家房屋因2017年建成资渝机场高速公路拆迁,但我的户口未迁出,我于2018年结婚,婚后妻子一直生活在我户籍地并生了小孩,妻子和孩子都没享有安置,妻子也属于成都农村户口,请问需要走什么流程才能把妻子的户口迁移到我的户籍所在地和给小孩落户?
因当地户籍办以我户籍地无房屋产权为由,不予给我办理。那我妻子孩子今后的生活、学习、工作怎么办?
此致
2016.06.03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江源派出所民警已与您联系,告知您本人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社保缴费明细、迁入户地的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到房管局打住房信息查询表)等材料到江源派出所审核,符合条件立即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7日10时27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8-27468110。
简阳市公安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