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政府:
我是简阳市江源镇任家村二组村民,我老家房子于2017年修建机场高速拆迁,但我的户未迁出,2018年我结婚生子。今年我们任家村二组,第二次因噪音区大面积征迁,我的耕地也将被全部征收。请问书记,我的妻子孩子是否属于补征安置对象。
请问都是因修建天府机场拆迁,为什么当时芦葭镇那边在2019年6月30号前出生的小孩都可以补充安置,而我们江源镇的就得不到安置呢?
恳切期望领导回复为盼!
此致
2021.06.02
亲爱的问政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简阳市江源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机场80分贝以上噪音区属于自愿搬迁,以涉及农房为搬迁主体,既然您的房屋在机场高速征地已进行了拆迁并享受了安置,即不在此次搬迁安置范围内。噪音区搬迁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简府发【2017】26号及成府发【2020】29号文件执行。
简阳市江源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