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绿城诚园物业在没有通知过业主情况下,趁业主不在家,于2021年5月28号上午对小区9-1601业主家的生活阳台玻璃强行摘除,并且对屋内造成破坏。这个算入室抢劫,并且造成财物损失,警察进入现场也认为物业没有权利执行。
现在物业非常猖狂,知法犯法,还对业主挑衅说“去起诉我呀!”,而且拒不赔偿。
警察到现在也没有处理结果,请相关部门严处双流绿城诚园物业这种违法行为。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住建交通局调查,根据《临时管理规约》 第十八条 第六款“ 房屋交付后原则上不得封闭阳台。经诚园小区全体业主表决,户数与面积达到法定条件(即须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业主同意)封闭阳台、露台的,须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制订封闭方案并公示,封闭阳台、露台要求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材质、统一样式、统一施工、统一监管,凡涉及封闭阳台、露台的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封闭。”的约定,物业组织业主对阳台封闭事项进行投票及表决(表决票需持身份证及购房合同确认身份后领取,一房一票),并于2021年4月29日至5月15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业主可在公示之日起15天后开始为期1个月的表决投票(2021年6月2日-7月1日),表决投票期结束后,2021年7月2日物业服务企业将邀请社区、房产及热心业主进行开箱唱票,并将表决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公示。最终按投票结果实施。该户未按约定执行,私自安装防护栏,物业多次劝阻无果,进行了拆除。您要求赔偿,建议您与物业协商,如协商无果,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经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调查,2021年6月9日,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怡心派出所民警通过联系您,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沟通。下一步,派出所将通知双方协商处理此事,您表示知晓。以上情况于2021年6月9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