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我一家三口为农村户籍,天仙镇太兴乡人,父亲年轻时被收养,户籍迁至现处,在当地有户口和耕地,但名下无宅基地,以前外出打工不在意,现父母想回农村养老,无房可住,请问如何申领宅基地?具体流程是什么?盼复
网友,您好!
你所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与镇乡村振兴办农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联系,被告知目前天仙镇农房审批流程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领条件的农户,由户主写申请书交至村民委员会,经村民委员会核实后公示五天无异议便提交至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接到申请资料到现场核实,确定其符合农村宅基地的申领条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再进行宅基地的审批办理。办理时需农户带上户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农户是申请在原基修建需带上旧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需重新选址修建的原基必须拆除还耕)。但经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及村委会核实,您户在农村有宅基地,也有农房,故您反映的您父母想回农村养老无房居住的情况不属实。您户也不符合农村申领宅基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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