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我是一名小市民,因求助无门,我们小区星城国际,有业主严重违章搭建,求助了各个部门,仍就我行我素,任意妄为,不遵从执法部门的协调,甚至搭建业主态度极其嚣张,甚至多次与物业发生冲突,依旧不听劝阻,执意搭建,视法律法规无物,希望领导们予以重视,协助解决,他们是第一家违章搭建,若是不制止,那么接下来就有更多的违章搭建出现,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我们作为其他楼层的业主,无法漠视小区的环境被破坏。我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无法漠视这种嚣张至极的人藐视及挑战我市各部门的执法底线。若是领导们不解决,我们会继续上报到更高层的有关部门。希望问题得到解决.望领导能还我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网友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绵竹市星城国际小区业主违章搭建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到绵竹市星城国际小区会同小区九鼎物业公司现场查看后,发现小区部分一楼业主在装修时利用入户花园私自搭设混凝土构筑物、修建砖混结构房屋。对此情况,我局立即要求九鼎物业公司认真履行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加强劝解制止力度,劝导业主自行改正,同时,加强管理,防止类似行为漫延。对劝解制止无效的,物业公司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按照职责职能,我局负责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针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等行为,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和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应由规划部门认定和查处。目前,我局正督促物业公司对擅自搭建构筑物、修建砖混结构房屋的个别一楼业主发书面限期整改告知书,劝告相关业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对不听物业劝告继续实施违建行为的,我局在收到物业公司情况报告后将及时函告规划主管部门,我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整治。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