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贾家镇村民,成渝客专已开通多年关于施工便道的复垦和赔偿方案我想向您咨询几个问题:1便道复垦的方案和要求,未达标如何补偿 2便道是否得到赔偿与复垦后的土地面积是否增减挂钩,是否有缩减面积比例要求(据有关领导说有百分之二十的缩减比例没有减少就没有赔偿)难道说复垦之后土地没有减少也得撂荒20%.不减少就不赔偿,损失是不是就自己承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您反映的问题位于原老君井乡水口村,根据川铁建[2010]7号文件要求进行赔偿。2.没有达到复耕条件的赔偿和缩减面积赔偿一样,相关便道缩减面积按照只补不增的原则进行赔偿,2015年各家各户均签字认定。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7日15时0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7日